价值3000亿美元的BTC会不会作为世纪骗局轰然倒塌?

这篇帖子最初发表在Unbounded Capital网站上,在得到Jack Laskey的许可后我们将其重新发表了。
在比特币领域,欺诈指控的泛滥程度令人失望。这种混乱的代价只有少数人能深切感受到,但这将通过延缓一项变革性技术的进步,进而产生更大的影响。尽管不幸的是,欺诈行为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当然,各种各样的骗局一直是早期比特币/区块链行业的常态,这是一个非常吸引“想要快速赚钱”的人群的行业。但是,这些都不是世纪骗局。
世纪骗局的候选人只有一个,但这个人不是Craig Wright博士。对于那些刚刚接触这场争议的人来说,Craig Wright博士是澳大利亚的计算机安全专家和博学家,他在2015年被Wired和Gizmodo杂志曝光出是比特币的创造者中本聪。
经过一段时间的否认,Wright博士承认自己是中本聪。然而,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更广大的比特币社区断然反驳了他的说法。Wright博士被广泛地认为是一个骗子,并且他目前关注的比特币SV——回归了最初的设计,远离了主流BTC版本的比特币系统的另一个版本,该版本常常被贴上骗局的标签。
我在其他文章中已经明确指出,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搞错了,而且Craig Wright博士几乎可以肯定就是中本聪。
我所看到的证据使反对的证据相形见绌。此外,我看不出Wright博士实施这种骗局的动机,但是,如果Wright博士是中本聪的话,我确实看出了他采取行动的某种动机。这种情况是有历史先例的。
当Wright兄弟(与Wright博士无关)发明飞机时,人们普遍不相信他们。他们利用这个机会继续私下建造和测试,同时为关键技术申请专利。Wright博士利用这一怀疑之窗为1000多项比特币相关技术申请了专利。他的公司nChain力求拥有比现有任何公司更多的专利。
无论如何,与他的反指控相比,Wright博士被指控涉及的骗局是微不足道的。假装成中本聪确实是一件怪事,尤其是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还要面对他人这样的嘲笑。
尽管这种欺诈给Wright博士和他所谓的同谋者带来的好处尚不清楚,但肯定会有不少受害者作出个人财务安排,因为他们相信Wright博士的声明是正确的,包括我自己在内。
世纪骗局的候选人不是Wright博士,而是那些指控他欺诈的人——这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这样做可能是错的。
在比特币和相关技术的新领域中,很难将这个陌生的领域里正在发生的事情,描绘成更容易理解的领域。为了让事情更清楚一些,用比特币的术语来解释Wright博士的指控,然后假设传统股票领域也存在类似情况,将会有所帮助。
Wright博士的欺诈指控通常是针对控制BTC代码库的开发人员以及将BTC列为比特币的交易所。他们被指控侵犯了Wright博士的数据库权利,窃取了他的数据库,并将该数据库重新用于一个竞争性的系统。然后,这些人与交易所勾结,将这个新系统冒充为原始系统——比特币。
现在,投资者的所有权被记录在这个数据库当中,人们误认为自己在比特币系统中的所有权就是在这个按照不同规则运行的新系统中的所有权。
这种转变经过一段时间内的各种变化,以“软分叉”的方式完成,这种暗中改变规则的方式被假冒成一种民主式的转变。
数据库的权利?软分叉?这一切都有点神秘。但是,当这被定格在传统股票领域里(译者注:盗用企业的股票代码),这种骗局的厚颜无耻之处就显而易见了。
如果Wright博士所称的比特币系统中发生的事情属实,那么就类似于下面的假设情况:
假设有一家叫BitCorp的公司,于2009年上市。所有股份都已发行,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开始逐步抛售股票。这些股票由投资者购买,可以立即交易。
最终,创始人和CEO离开了公司,其他一些员工巩固了权力,开始做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改变。最终,这些(曾经的)规章制度给那些权力得到巩固的员工产生了很大的制约,于是他们决定需要成立一家拥有新规章制度的新公司。
然而,他们担心,失去现有股东支持的话,一旦发生的事情被公之于众,他们就不能成立公司,也就不可能拥有一家成功的企业。
此时,员工决定,他们可以简单地与证券交易所协调,以新的规章制度将现有股东引入新公司,并告诉他们这就是原来的公司。毕竟,它将保留原来的名字——BitCorp。
此时,公司里的其他员工闻风而动,决定事先放弃一些违反公司章程的改变,不再与这些不良员工共事。然而,这些其他员工很快发现自己被贴上了自命不凡的标签,他们认为公司正在被不良员工用新章程作为原来的章程运营。
新的规章制度最终阻碍了这家不良公司的发展,但炒作机构却推动了股价的上涨。原来的公司恢复了平稳的运营和发展,但由于没有像BitCorp那样的成功记录,它被普遍认为处于一个不太可能超越现有巨头的冒险的市场新手,以及存在着一个自称是原来公司的骗局的情况中。
在与交易所勾结时,该公司的市值约为100亿美元。如今,市值造假的公司价值3000亿美元,而原公司价值约50亿美元。
为什么这是一个很好的类比呢?数据库权利与公司的所有权分配有什么关系?
比特币是开源的。任何人都可以创建自己的比特币实例。这并不意味着现有的比特币实例可以连同该比特币区块链实例中的所有信息一起被复制。即使这是合法的,这份复制品也将是凭空而来的、新发行的资产,它的所有者必须要纳税。
当一个数据库按照不同于指定的原始数据库协议的规则运行时,复制一个数据库的副本并声称这是原始数据库,这种做法当然是不合法的。由于数据库主要用作所有权分配的记录,因此复制该所有权分配并将其应用于新资产,然后将新资产冒充旧资产是一种犯罪行为。
很难知道法院最终会如何审视这段历史。Wright博士的参与使事情变得复杂。Wright博士与交易所和BTC开发者的对决,暗示了“人民”与交易所和BTC开发者的对决中所没有的含义。
无论如何,“人民”并没有追查这个案子,Wright博士似乎也没有。价值3000亿美元的BTC,以公司形式来看将会是沃尔玛和雀巢订单的体量,它们会不会作为世纪骗局轰然倒塌?我愿意打这个赌。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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